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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邓阳家请的做饭阿姨,已经算是手艺很好的级别了。本来他们是想请这位阿姨当住家保姆的,这样早餐和晚餐都可以让她做。没想到这个阿姨质朴一笑,竟然拒绝了他。“不行咧,俺有好几个雇主,都喊我住家,俺忙不过来哩。”邓阳才知道,原来这阿姨在这个小区很受欢迎,每天她在邓阳家里做完午饭,就去楼上给另一家雇主做。晚上又去同小区的另一栋楼做晚饭。每天跑几趟,说不定一个月收入比邓阳夫妻俩还高。然而,这个阿姨的手艺,和眼前做出这份黄焖鸡米饭的摊主相比,竟然完全不够看。好比是小学生与博士后的区别。六年级,不能再多了。至于邓阳和他老婆的厨艺,就是幼儿园大班的级别。主打一个能吃,且吃不死,不能要求更多了。可想而知,这么一顿黄焖鸡米饭,对邓阳来说是怎样的降维打击。给他吃得心神震荡,道心崩塌。他不由得开始反思,原来路边摊这么好吃,那他坚持了多年的健康生活,岂不是白活了?到头来,他这个所谓的小康阶级,竟是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口福?而他的老婆孩子,也一直在跟着他吃苦?邓阳含着热泪,刨完了最后一口饭,连每一粒米都刮得干干净净。末了发现餐盘上残余着一些汤汁,他做不到甩开舌头舔,只能用勺子一下一下地刮着餐盘,刮一下,抿一下。要是有个馒头在手里就好了,他能把汤汁蘸得干干净净。不是他买不起又一份黄焖鸡米饭,而是他下意识觉得,这么好吃的宝贝,浪费是是要遭天谴的。邓阳吃得意犹未尽,决定再打包一份黄焖鸡回家吃。可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与黄焖鸡米饭截然不同的香味。那香味偏咸一些,又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饭焦香,是从一旁的小砂锅里面传出来的。香味勾得他舌头瞬间就打了个弯。“老板,这个是什么啊?算了不管是什么,卖给我尝尝……”话音刚落,小吃车忽然冒出一个脑袋,大声抗议:“这份是我的!你想吃待会儿再给你煮!”萧岚顿时无语了,怎么换了个人,结果比李阿四还犯二?他一把将探出来的脑袋摁下去:“胡莱!跟顾客抢吃的,你出息!”这货在群里舌战群儒,终于说服了大家,以后他们仨轮流跟任务。顺序就按照李阿四、胡莱、吕洞宾这样轮。没想到胡莱这货是真胡来,才刚到没几分钟,就跟顾客抢饭吃。萧岚连忙对顾客道歉:“不好意思,新招的伙计,有点护食。”“你别管他,这是煲仔饭,做一份10分钟就好。顾客优先,这份先给你,让他等一等不打紧。”邓阳听说只要10分钟就能做一份新的,连忙摆摆手表示大度。“没事,让伙计先吃吧,我刚吃完一顿饭,不饿。”“而且你们自己员工也吃自家做的东西,说明卫生有保障,我也吃得放心。”看到顾客这么好说话,胡莱立即饿死鬼投胎似的,眼巴巴地看着萧岚,还可怜兮兮地拽着他的裤脚。“岚哥,你看顾客都说他不急……”“他不急我急,我是急急大王,我特意没吃早餐,就是为了等你这一顿,再等一秒钟就要饿死了……”黄焖鸡昨天萧岚已经做给大家吃过了,今天胡莱就是奔着解锁新美食来的。萧岚拿他没办法,主要是没有多余的手去扯住裤腰。“行行行,你就吃吧你就。赶紧把食材分装好,分好再去吃。”“好嘞!”胡莱一下子像长出了八只手似的,将所有煲仔饭的食材都从泡沫箱里取出来,单独分装。邓阳之所以愿意再多等一会儿,除了他刚吃过饭以外,还存了一点小私心。他想看着摊主从头到尾,重新制作一份煲仔饭给他。不仅是为了确认食材的安全,也是想要偷点师,回去以后让做饭阿姨照他的方法给他做。就刚才他闻到的香味来说,这份煲仔饭,绝对也会很好吃。只是,当胡莱揭开煲仔饭的盖子,真的当着他的面吃起来的时候,邓阳从容的脸色,还是变了。好香啊!这竟是豉汁排骨饭!原来刚才闻到的香味,仅仅不到煲仔饭的十分之一。盖子一开,那股独特的极其具有鲜明风格的气味,顿时将他的大脑和胃通通格式化。他不仅忘记了之前黄焖鸡的味道,他还觉得自己的胃又变空了。好像之前吃黄焖鸡的记忆,全是臆想,其实他什么都没吃,所以才会这么饿。而胡莱压根不管邓阳馋到两眼发绿的目光,兀自埋头苦吃。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胡莱也很馋,越吃越馋。很奇怪,明明煲仔饭都已经吃进他嘴里了,他胃里的馋虫还是一直在闹腾。,!馋虫好像在隔着食道朝着他的嘴喊话,让他别费劲吧啦地嚼了,直接把整碗饭倒进嘴里,别让它在胃里好等。可是胡莱这张独生嘴,脾气也很大,它有自己的想法。它知道煲仔饭的灵魂是最外层的米饭焦皮,那股焦香味是煲仔饭气味如此独特的原因,于是嘴巴一个劲地挑焦皮来啃。焦皮又脆又韧,每一口咬下去都能发出“咔呲”的脆响,可它就是不断。米饭的黏性,让嘴里的美味无比磨人,想要征服它,得耗费不少时间和耐心。而在咀嚼的过程中,米饭内的淀粉分解为麦芽糖,让舌头品尝到一股令人愉悦的甜味,从而越战越勇。嘴巴我行我素,全身心投入在降服焦皮的游戏中,全然不顾肚子里胃酸翻涌,巨浪滔天。而邓阳作为目击者,他看着那层泛着金黄光泽的焦皮一口口消失在员工的嘴里。那一声声脆响,简直啃在了他敏感的神经上。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嘴也不受控制地跟着嚼了起来,磨得牙齿嘎嘎响。他后悔了,他不该让,就不该让!他再多等一秒就会饿死了!何况要多等十分钟啊!一晃时间到了中午。大街上的人多了起来,越来越多人从萧岚的摊位面前路过。他们的方向都是往购物中心那边赶。购物中心什么都有,一些适合打工人的商务堂食快餐当然也有。由于目的明确,路人们脚步匆匆,快步从摊位前走过,丝毫没有停留。只有少数人,路过时注意到路边似乎新开了一个摊点。那摊点卖的是什么也看不出来,只觉得老板面前有好多个黑乎乎的砂锅。这会儿砂锅盖的严实,什么味道也没有泄出来。于是匆匆一瞥之后,大多数人都收回目光,头也不回地走过去了。也有些人觉得奇怪,新摊位前有一个顾客在眼巴巴的等,而摊主在气定神闲地玩手机。另有一名伙计,放着客人饿肚子不管,竟然在自顾自地干饭。他还是背过身去吃的,像是不好意思当着顾客的面开动似的,有点礼貌但不多。兴许是这一幕过于违反常理,不少人多看了几眼。看着看着,鼻端就隐隐约约传入一股奇特的香味。是饭香!是米饭的焦香!同时还有一股奇妙的发酵后的复杂香气,带着咸味,闻起来很熟悉,又有种说不出来的陌生。好比周末出门逛街,遇上化了全妆的同事,五官依稀感觉熟悉,可那与上班时截然不同的气质,让人不敢贸然喊出名字。可能还是味道太淡了,隔得又远,大家实在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气味。就在这时,萧岚掀开了小砂锅的盖子,往里面加入香葱和青菜。“邓先生,再等几分钟就可以吃了。”“嗯,嗯!”邓阳压根就不敢张嘴,生怕嘴里的口水溢出来。为什么别人闻不到太多的香味?因为香味全被站在摊位前的邓阳暴风吸入了。砂锅的锅盖上面只开了一个比小指头还小的小洞,这是香味能够逃逸出去的唯一出口。只要香味一冒头,邓阳立即一个深吸,全部吸入肺里,过一遍再呼出去。这份煲仔饭是属于他的,即使是飘散出去的香气分子,也通通都属于他!跟胡莱正在吃的那份煲仔饭一样,这份煲仔饭也是豉汁排骨饭。据摊主说,他这里还有香菇滑鸡、咸鱼茄子、广式腊肠、牛肉煲仔饭等多种口味可供选择。可邓阳还是选了和伙计吃的那份一模一样的。或许是为了弥补遗憾,又或者,是他看那个伙计吃得实在是太香了。伙计是背对着他吃的,他看不见伙计的表情,但他可以看见那碗煲仔饭快速消失的过程。那个伙计的嘴巴就像是一个台风眼,看起来相对平静,因为嚼锅巴比较费力,所以只是不断鼓起,变平,鼓起,又变平。可台风眼周围的台风受灾区可就不太平了,一双筷子在砂锅里面风卷残云般狂扫。里面的排骨、青菜、香菇、米饭和葱花,如同被卷入龙卷涡流一般,打着旋儿被卷向了未知的远方。邓阳看得恨不得张嘴去接,可是不知道那个伙计是怎么吃的,竟然一粒米也没有漏出来,更没有剩下。最后他放下砂锅的时候,里面干干净净,一点锅巴都没剩下,只能看见砂锅底部在泛着油光。于是邓阳满怀期待地等着自己这份豉汁排骨煲仔饭。他亲眼见证了这份煲仔饭的制作过程,绝对吃得安心,第一步是拿起一个干净的砂锅,用刷子在内部刷上薄薄的一层油。随后摊主将洗干净的米放进砂锅里,倒入水,用大火烧开。火开得很旺,站在摊位前,邓阳都感觉到脸上一股热意。不过,火再热也没有他灼灼的目光热。他恨不能从眼里射出两道激光,给米饭煮熟的速度提提速。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等米饭烧到咕嘟冒泡的时候,摊主开始往里面放入腌制好的排骨和提前泡开的香菇,再沿着煲边,轻轻地淋一小勺油。该说不说,这排骨还没熟,就已经散发出扑鼻的香味了。也就是这香味,让邓阳倍感失落。他意识到一件事,他怕是没法偷师了,知道了人家的做菜步骤,不知道人家的秘制腌料也没有用。秘制的腌料是厨师的看门手艺,就算厨师大方,愿意把腌料的名称分享出来,不知道具体的搭配分量也很难精准复刻。这就像是做化学实验,多一点,少一点,兴许就是实验成败的关键。这排骨是萧岚出门前腌制的,放入车载简易冰柜里带过来,到中午的时候,腌制的时间刚刚好。冰柜非常小,只够放肉菜,至于其他的,就放泡沫箱里。现在这天气,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大型的冰箱,如果是天气热的时候,就需要在泡沫箱里加冰袋了。在煲仔饭制作到一半的时候,邓阳忽然好奇地问了一句:“对了老板,豉汁是什么汁啊?”萧岚:“就是豆豉。跟排骨的肉汁煮在一起,就变豉汁了。”不料邓阳忽然脸色大变:“什么!豆豉!这不是黑……”萧岚点头:“没错,是用黑豆发酵的。”邓阳尴尬地僵住了,其实他没说完的半句话是:“这不是黑暗料理嘛。”豆豉是一种独特的发酵制品,据说营养丰富,但是具有刺激性气味,而且非常咸。通俗来说就是:报次。邓阳一直将这种气味浓烈的食物视为洪水猛兽。他以前不是没给过豆豉机会,但是无论怎么吃,要么就是气味诡异,要么就是味道太咸,总之一放豆豉就会毁掉整个菜。加上豆豉黑糊糊的很难看,它在邓阳的心目中,基本就跟老鼠屎没区别。“老板,可不可以不放豆豉啊?”邓阳忍不住说道。萧岚却很是为难地说:“不行啊,豆豉是和排骨一起腌制的。剁成碎碎混在里面,去是去不掉的。”“要不……我再给你做一份,这份就我来吃?”换做平时,邓阳一定会答应。但是经过之前那漫长的十分钟等待,现在的他是一秒都等不了了。“不了,就这份吧……我可以尝试!”很难想象,他今天不但打破了自己不吃青椒的规矩,马上又要打破不吃豆豉的规矩了。果然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算了,这锅豉汁排骨煲仔饭的气味和他以前吃过的豆豉制品闻起来很不一样,希望不会让他失望吧。随着煲仔饭传出的香味越来越浓烈,眼看着就能关火了,就在这时,一声稚嫩的声音传来:“好香啊!奶奶我要吃那个!”下一秒,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不吃不吃,咱不吃啊,路边摊都很脏的,不讲卫生的野人才会吃路边摊!”“我要吃!我要当野人!”小家伙语出惊人,而另一位显然早有预料,已有应对之策。“吃了之后,肚子里会长那么长、那么长的虫子!乖,咱不吃,咱们回家啊,奶奶给你做好吃的!”野人本人邓阳,听到那祖孙的对话,莫名感觉膝盖中了一箭。这里附近所有的路边摊只有他一个客人,这话就差指着鼻子骂他了。可是他感觉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在今天之前,甚至一个小时前,他也是这么想的。而且他也是这么对自己的闺女说的。谁能想到,世事无常啊!萧岚悄悄抬起眼,发现说话的是一个老奶奶和她的小孙子。孙子穿着附近小学的校服,老奶奶手里拎着菜,显然是在接孙子中午放学回来的路上买的。对于奶奶的劝阻,孙子一整个不听不听。“不嘛,我不要吃你的菜!我要吃那个很香的饭菜!”奶奶继续恐吓战术:“傻孩子,香是因为他往里面加了地沟里的油才会这么香!咱不吃咱不吃啊,很脏的!”可是那个小孩不信,他指着邓阳说:“奶奶骗人!你看那个叔叔都在吃,肯定不像你说的那么脏!”奶奶压低声音:“因为他不爱干净,不讲卫生,所以他吃路边摊,小孩子不能跟坏叔叔学……”邓阳一直低着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还克制着不要扭头去看。他都已经这样了,居然战火还是烧到了他的身上。邓阳怒了,他心中忽然升起了报复的念头。背后蛐蛐他是吧。原本他是打算打包回家吃的,现在他改主意了。豉汁排骨煲仔饭60元一份,邓阳付完钱,直接端着他的小砂锅,走到距离那对祖孙最近的一张餐桌。然后果断掀开了砂锅的锅盖。一瞬间,一股浓郁的香味再次喷薄而出。像是为了应景,小区内部的人工喷泉也恰在这时喷出水柱。水柱旋转上升,在空中销魂地摇摆着身躯,而后如同天女散花般化做千万道细小水流落回地面,好似贵妃醉酒。,!这喷泉仿佛就是这碗煲仔饭香气的具象化。每每喷泉启动,都会吸引一大群人驻足围观。恰如此时,无数路人都停下脚步看向摊子一样。他们用充满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升级版小吃车的外观,以及小吃车附近摆出来的几张折叠餐桌。“好香啊,什么时候这里有一家卖煲仔饭的店了?”“应该是新开的吧,昨天没看见。”讨论的功夫,他们看到了坐在餐桌旁的邓阳,也看见了摆在他面前的喷香的豉汁排骨煲仔饭。“豉汁排骨!这香味居然是豉汁排骨!我说呢味道这么熟悉!”“我早就感觉像了!但是又闻不出明显的豆豉味,我没好意思说。”“奇怪,平时外卖点的煲仔饭,闻起来也不是这个味儿啊。为什么这一家格外香?”不少人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他们像是被化了妆的女同事当街叫住名字那样,尽管仍然没法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可真相就在眼前。不信也得信。此刻的邓阳全然不顾众人的目光,他陶醉地对着排骨深吸了一口气,模样非常夸张。小兔崽子和老兔崽子,看我不馋死你们!虽说有故意演戏的成分,但是戏假情真。这一口排骨香啊,简直香到邓阳的心坎里去了。仔细一看,这里的排骨用的是价格更贵的中排,也就是精肋排。这个部位肥瘦相兼,只有中间一根肋骨,形状规整,卖相极佳。逢年过节的时候,优质的精肋排还得靠抢才能买到。如果是买菜软件,那还得掐点买,不然就是秒光。因为中排不仅仅是长得好看,更重要的是真的好吃。前排肉嫩骨头多,后排肉柴骨头少。而位于中间的精肋排,它是整只猪身上的精华,昂贵的价格彰显着它的不同寻常。堪称完美的肥瘦比例,让肉的口感嫩中带韧,最妙的是骨头大而规整,它会乖乖地将骨头里的油髓渗进肉里,同时规规矩矩地呆在中间的位置,绝不旁逸斜出,让人啃骨头啃到心烦。因此,看到这么好的排骨,邓阳顾不上介意这一份煲仔饭里还有豆豉这个不速之客。他夹起一块精肋排,大快朵颐。甫一入口,他胸膛里顿时发出一声低吟。仿佛五脏六腑在叹息,跟着主人这么多年,今天可算是见了世面。他这张嘴啊,自诩从未受过亏待,什么菜啊肉啊,买的都是价格翻倍的进口食材。可是,为啥就是没有这一口排骨好吃呢?它没有一丝血腥味,只有浓郁的鲜香。为什么会这样?邓阳赶紧瞪大眼睛,去翻看排骨上面有什么去腥的香料。他知道有姜,他能尝出姜汁的味道,但绝对不仅仅是姜。单纯靠葱姜蒜,绝对无法将腥味去除得这么彻底。可翻来翻去,什么明显的香料也翻不到,只看到剁碎的豆豉,零零散散地粘在一块块排骨身上。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是黑胡椒。但是,它散发出的气味,远远比黑胡椒要层次丰富得多。难道……排骨不腥的秘诀是豆豉?邓阳将信将疑地用勺子去刮排骨上面零碎的豆豉,攒成一小撮,舀起来放进嘴里,仔细咂吧。忽然,他眼睛瞪大。竟然真的是豆豉!真的是它!:()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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